近日,《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綜合立法,旨在營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環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為互聯網時代的原住民,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與網絡息息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已達10.79億,未成年網民規模已突破1.91億。對廣大未成年人來說,網絡為他們開啟了一個全新的世界,能幫他們更好學習知識、開闊眼界。與此同時,網絡也給未成年人保護帶來一些隱患。現實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沉迷網絡而荒廢學業、出現打賞糾紛的新聞不時見諸媒體,更凸顯了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重要性。
這些年來,我國新修訂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其中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個人信息保護法也對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網絡保護作了專門規定。但目前來看,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專業性強、涉及面廣,且隨著形勢變化不斷產生新問題,制度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條例》的出臺,是相關法律在網絡保護領域的進一步落實。
《條例》共7章60條,重點規定了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體制機制、促進未成年人網絡素養、加強網絡信息內容建設、保護未成年人個人信息、防治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等內容。在立法思路上,注重處理好條例與相關法律法規的關系,并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實踐中成熟有效的做法上升為制度規定。在具體執行中,明確了有關政府部門和企業、學校、家庭等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中的職責,明晰了不同情形的法律責任,體現出較強的針對性。
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而言,營造清朗的網絡環境意義重大。在規范網絡信息生產之外,網絡素養促進也是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重要課題。《條例》進一步明確了制定未成年人網絡素養測評指標,明確了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規定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軟件、專門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終端產品應當具有的功能等。其中,規定了一些網絡平臺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義務,凸顯了平臺作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守門人”的重要性。
隨著時代發展,“觸網”低齡化趨勢明顯,網絡沉迷成為最受關注的問題之一。《條例》明確規定加強學校、監護人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預防和干預,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細化網絡游戲實名制規定等。針對未成年人在網絡上的非理性消費等問題,《條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時間、消費金額、參與范圍等,意味著網絡服務需要建立有效的用戶身份認證和年齡分級系統,實施差異化的服務策略。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關系國家未來和民族希望,關系億萬家庭幸福安寧。期待全社會共同參與,營造一個干凈、健康的網絡環境,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人格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摘編自《南方日報》,原題為《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