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生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月特別報道
開展心理健康測評是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一環。2021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學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工作,每年面向小學高年級、初中、高中開展一次心理健康測評”。2023年教育部等十七部門聯合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專項行動計劃(2023—2025年)》,進一步提出要“規范心理健康監測,開展心理健康測評”。
當前各地中小學心理健康測評工作開展總體較好,能及時了解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狀況,對一些心理問題起到了早發現、早預防、早干預的作用。但還存在一些不科學、不規范的問題。
中小學心理健康測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心理健康測評流程不符合規范。心理健康測評工作大多是由學校和教師自發組織實施的,測評的目的、內容和方式由學校根據自身需求進行,沒有完全遵守規范化的測評流程。
二是心理健康測評人員專業化程度不高。心理健康測評主要由學校分管校領導組織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或班主任開展實施,他們接受的心理健康測評相關專業化培訓較少,難以有效把握所測心理問題的內涵、精準判別測評工具的適用性,難以保障測評的過程效度和處理測評中學生出現的不良情緒等。
三是心理健康測評工具使用不平衡。一種心理問題可能存在多種不同的測評工具,每種測評工具適用的情境不同。部分學校對測評工具的適用對象、信效度、評估方式、結果解釋等不了解,難以區分不同心理健康測評工具之間的差異。
四是過度依賴量表測評結果。準確識別學生的心理問題須綜合考慮多方面指標。一些學校僅基于某個問卷或量表得分就判定學生是否出現某一心理問題,一方面會將學生的情緒傾向嚴重化、問題化,對這些學生過度關注,進而引發學生和家長的負面情緒;另一方面,可能會忽略那些真正有心理問題的學生,錯過最佳心理干預期。
科學規范地開展心理健康測評
從“心”出發,進一步提升心理健康測評工作的規范性。一是積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貫徹落實,建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專業服務機構,強化心理健康測評工作規范化保障。二是開發本土化心理健康測評工具,規范量表選用、測評實施和結果運用。教育部門和學校在組織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測評中,要謹慎使用病理心理的診斷性工具,根據中小學生的認知能力組織問卷或量表,減少學生的認知負荷。三是嚴格遵守安全保護機制和遵守倫理規范,測評前要征求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的同意,測評后應根據需要組織團體活動或提供心理疏導服務;對于測評結果的解釋,應該結合學生的日常表現、教師和家長的反饋來綜合評估。對有心理問題傾向的學生要謹慎評判,如有需要,應轉介給專業人士開展進一步測評。
為“心”賦能,進一步增強心理健康測評工作的科學性。教育部門要在心理健康測評工作中制定切實有效的可行性方案,指導各地形成具體的心理健康測評方案實施細則;試點制定規范化流程,以抑郁癥篩查為主,通過區域試點等方式,加快制定中小學心理健康測評指南,做好中小學生隱私保護、結果保密等配套制度;加強數字賦能,形成科學規范的學生心理健康監測體系,借助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技術,打通“數字孤島”,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畫像”。
凝“心”聚力,進一步加強心理健康測評工作的協同性。一是健全分級管理體系,完善部門協作、社會動員、全民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管理與部門協調,健全“家—校—社—醫”協作參與的心理健康測評工作機制,在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測評人員選拔、過程管理、結果分析等方面建立協作機制。二是整合政府和社會各界資源要素,完善“財政扶持引導、主管部門推動、學校組織實施、社會協同參與、專業機構承辦”的心理健康測評工作體系。三是加強大中小學心理健康測評一體化,實現不同學段心理檔案信息的有效銜接,有效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促“心”成長,進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測評人員的專業性。要強化中小學專業心理健康教師配備,在選拔中小學心理健康教師時,注重考查教師是否系統掌握心理健康測評相關知識、是否具有心理咨詢與評估的實踐經驗。師范類和醫學類高校除開設心理評估與診斷、心理測量與統計、臨床與咨詢心理學、發展心理學、教育心理學等理論課程外,還要提供心理咨詢實踐平臺。教育部門、衛健部門要加大力度培訓從事心理健康測評工作的專業型人才,從理論學習、技能輔導和案例督導等方面為心理健康教師提供專業資源。要重視中小學生心理健康測評方面的科學研究,依托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學校和科研院所等組織開展心理健康測評方面的基礎和應用研究,鼓勵支持科研人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等協同開展研究,了解中小學生在情緒、學業、人際交往等方面的心理與行為發展情況,為開展心理健康測評工作提供理論指導。
(作者劉偉偉系杭州師范大學中國教育現代化研究院研究人員,周宵系浙江大學心理與行為科學系研究員;本文系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關計劃項目資助[2023QN007]研究成果)
作者:劉偉偉 周宵